1. 得獎名單將於活動後擇期公佈於活動網站。
2. 獲得現金之得獎人,需將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與聯絡電話,傳真至活動小組(傳真:02-2784-4186),並來電確認(呂小姐,02-2325-5223#145)。或至活動小組地點繳交(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/ 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9弄14號1樓)。
3. 領獎方式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。
4. 投票人不得違反上述規定,如經檢舉或告發,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利,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,將主辦單位共同決定。
5. 參與票選民眾之個人資料,僅供承辦單位做得獎通知與核對之用,決不移作他用,倘資料有外流之情事,承辦單位將負相關法令責任。
6. 參加本活動之獲獎獎金將依稅法規定代扣繳稅額。
7.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實之處,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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