伴手禮徵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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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手禮徵選

活動目的 徵選方式 評選及獎勵 注意事項
  評選及獎勵

徵選流程

1. 初選
由相關專業之產官學9位代表成立臺北市伴手禮評選委員會進行初選,
三組各評選出10 項以內之商品,做為入圍決選名單。

2. 決選
公佈入圍決選之商品名單,開放民眾於投票期間,透過活動網站、定點票箱、文宣票選截角等方式,選出臺北市伴手禮(票選辦法另行訂定)。

2-1. 城市代表商品選出 3 個品項
2-2. 臺北必買名品選出 10 件商品
2-3. 創意概念設計選出 3 件設計

評選標準

◎城市代表商品
1. 臺北市特色代表性 30%
2. 寄送、攜帶便利性 20%
3. 商品健康或環保取向 10%
4. 商業推廣價值 30%
5. 商品普及程度 10%

◎臺北必買名品
1. 臺北市特色代表性 30%
2. 寄送、攜帶便利性 15%
3. 商品健康或環保取向 10%
4. 商品獨特性 30%
5. 整體造型或美味度 15%

◎創意概念設計
1. 臺北市特色代表性 30%
2. 寄送、攜帶便利性 10%
3. 商品健康或環保取向 10%
4. 商品設計創意 30%
5. 商業發展潛力 20%

獎勵方式

1. 獲選店家及提案單位
1-1 臺北必買名品獎勵:
臺北必買名品之獲選商品店家,可獲得臺北市伴手禮地圖刊載介紹(中英文)、相關推廣活動展售權及媒體宣傳曝光等,主辦單位並將進行公開頒獎。

1-2 創意概念設計獎勵:
創意概念設計之獲選商品提案人/單位,可獲得獎金貳萬元及獎狀乙紙,主辦單位並將進行公開頒獎。


2. 參與推薦民眾
民眾凡推薦城市代表商品品項,該品項經評選委員會評選進入到入圍名單者,即可參加抽獎。獎項內容為壹萬元獎勵金,共計1名,精美伴手禮一份,共計50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