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選程序及標準
參選作品將由「臺北尋禮/2008臺北市伴手禮徵選活動小組」進行資格及報名文件審查。符合者,方可進行第二階段專業評審作業。屆時將邀請市府代表、以及形象塑造/包裝設計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,進行審查作業。評分項目如下:
※ 臺北市意象傳達:30%
※ 設計精緻度與美感:15%
※ 應用適切性與環保概念:15%
※ 商品的攜帶便利性:10%
※ 設計創意:30%
獎勵方式
1. 評審委員將針對每一個組別,分別選出最佳設計獎前3名。若同一組別中無稿
件參賽,或經評審同意設計作品均未達水準者,則該品項獎額將從缺。
※ 第一名:新台幣20,000元獎金
※ 第二名:新台幣10,000元獎金
※ 第三名:新台幣5,000元獎金
2. 參與包裝設計者,其作品有機會成為市售商品之包裝。而主辦單位亦將主動媒
合參賽者與入圍店家,並於大型推廣活動進行表揚。
注意事項
1. 提案者應提供完整、正確資料,若未提供完整、正確資料,經主辦單位要求後
仍無法補足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。
2. 提案者若為店家或機關團體,應提供詳實之聯絡人資料,獲獎相關權利義務將
由聯絡人代表行使之。
3. 設計商品包裝須未曾參加任何比賽,且為提案人(單位)之原創,不得為模仿
、抄襲或剽竊之設計,亦不得為市面上已販售之商品包裝。如經檢舉或告發,
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加資格,若有得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
利,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4. 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,或違反參賽
資格者,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,並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
任。
5. 得獎之包裝創意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,歸屬於提案人(單位)
個別擁有,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目的重製、下載運用及公開展示之
權利。
6. 參加本活動之獲獎獎金將依稅法規定代扣繳稅額。
7.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詳實之處,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。
8. 洽詢電話:02-2325-5223分機145呂小姐(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
基金會,請於週一至週五09:00-18:00來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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